臨汾金融網訊(通訊員:吳有勇) 臨汾銀監(jiān)分局把握三個結合,推進高風險機構風險處置化解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落實責任和強化考核相結合。與行業(yè)管理部門和9家高風險機構簽訂風險處置化解責任書,明確處置的責任和任務,同時按旬收集風險處置動態(tài)、按月對風險處置進展情況進行通報,并將風險處置進展與主要高管履職評價掛鉤。 二是盤活存量與優(yōu)化增量相結合。要求高風險機構在充分暴露、真實反映貸款形態(tài)的基礎上,切實抓好存量不良貸款清收盤活,同時要抓好新增貸款質量,堅持小額、分散原則,防止新增不良貸款。 三是處置力度與處置真實性相結合。要求高風險機構加大處置力度、加快處置進度的同時,確保處置的真實性和合規(guī)性,嚴禁用違規(guī)手段解決違規(guī)問題。截止6月末,臨汾市高風險機構不良貸款較年初減少1.19億元,占比下降4.53個百分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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