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見習記者王瑩近日,福建省公安廳與中國人壽福建省分公司舉行“福建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服務協(xié)議”簽訂儀式,同時啟動上半年的理賠工作。協(xié)議明確被保險人為福建省內(nèi)在職在編人民警察,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nèi)死亡、被評定為烈士或者被確認為因公犧牲的,保險公司給予死亡保險金人民幣20萬元;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nèi)死亡,被確認為病故的,保險公司給予病故保險金1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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