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日,由北京大學國家發(fā)展研究院 和北京大學法律經濟學院研究中心聯(lián)合主辦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政策研討會在北京大學朗潤園舉辦。 北京大學國家發(fā)展研究院教授,北京大學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聯(lián)席主任薛兆豐認為網約車的良法應至少具備四個要素,包括給予網約車合法身份;政府管平臺,平臺管車輛的治理思路;放棄數(shù)量管制轉為考核登記制;放棄價格管制;不預先設定網約車的市場份額等。 他認為,此前的《征求意見稿》對網約車市場有六大殺手锏,市區(qū)報備的規(guī)定硬性的把車輛的性質轉變?yōu)槌鲎廛;引用了?shù)量管制,沿用價格管制;強加勞動關系;禁止占有市場支配地位,鎖定了發(fā)展空間。 而《暫行辦法》體現(xiàn)了創(chuàng)新、開放、靈活、共享等理念,對新型的服務有非常好的示范作用,但有許多伏筆值得細究。 第一, 各地報備的規(guī)定修改為線上線下的報備,其中,線上服務能力在省一級完成,線下則需在地方,為日后不確定性埋下了隱患。 第二,對于駕駛員發(fā)放從業(yè)資格證,而車輛改為登記為網絡預約出租車的規(guī)定使得身份轉換不同于出租車規(guī)定。8年強制報備的改變使得退出服務市場的汽車仍能作為私家車使用,而平臺代司機申請證件的規(guī)定遵循了“政府管平臺、平臺管司機”的理念。 第三,在明確刪除數(shù)量管制的同時要求網約車進行高品質、差異化的經營。而這并不意味著價格高,可能指向的是服務更人性化,路線更準確安全。利用更加先進的互聯(lián)網技術可以使網約車的服務得到提升。今天網約車的安全性是過去的出租車不可能想象的。 第四,網約車的價格管制條文被刪除,在確立市場調節(jié)價時,也為政府調節(jié)價格留下空間。但政府進行價格指導時應當負有舉證責任,否則價格就應該自由浮動。當年的一個國際笑話,說網約車必須用出租車的計價器,這一點也刪掉了,采用了新的計價辦法。 第五,取消了簽訂勞動合同的強制要求,選擇簽訂多種勞動合同協(xié)議的規(guī)定符合分享經濟下鼓勵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新的思路。有關部門查證時,網約車司機不一定需要時時攜帶證件,可以用二維碼掃一掃來審查。 第六,“不得占有市場支配地位”條款的刪除符合網約車市場中的網絡效應,所有的用戶還有車輛都應該聚在同一個平臺上它的作用才會體現(xiàn),我們不希望打車時手機里有10個APP,司機前面擺著10個設備。而“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的條款也留下關于競爭政策適用的探討空間。 薛兆豐指出行業(yè)發(fā)展仍要遵守幾個很重要的原則。過去一直在抱怨的打車難問題突然間解決了,不管出臺什么樣的政策,都要珍惜這個成果,更好地滿足公眾多元出行的要求,不應該再回到過去打車難的那個時代。 同時,只要市場空間足夠充分,不應該出現(xiàn)激烈的沖突,完全可以融合發(fā)展。他舉例說,滴滴正準備推進的流量、服務、技術的融合,滴滴所做的服務標準可以讓出租車采納,技術傳統(tǒng)出租車也可以采用,這將成為一個發(fā)展趨勢。 此外,仍需貫徹分級管理的思維,這樣做能夠更好的發(fā)揮局部知識的利用和價值。而地方政府對細則制定的權力有很大空間去把握,我們在關注細則的出臺時,要防止他們在幾個關鍵點,數(shù)量管制、價格管制還有其他的一些政策變相的以這樣那樣的方式妨礙網約車健康的發(fā)展。只有做到這兩點,才能確!稌盒修k法》核心的精神能夠落到實處。 以下為發(fā)言實錄: 薛兆豐:感謝各位專家朋友、各位媒體朋友和各位同事,感謝大家在酷暑來參加這個研討會,對《暫行辦法》大家還很有印象,因為在10個月以前同樣這個院子里面開過一場研討會,當時反響很大,今天剛才陸老師說的那五個字“征求意見稿”去掉了,現(xiàn)在變成一個《暫行辦法》出臺了,我們這個會對10個月之前的會做一個回應。 今天的安排我先做一個對《暫行辦法》做簡單介紹,然后做一點個人的點評,然后是各位專家的點評,所以這個介紹當然有客觀的性質,也有主觀的性質,是我自己的理解,也是代表我自己的一個點評。 這幾年,網絡預約出租車發(fā)展越來越快,這當中有許多的爭議,這些爭議圍繞它最核心幾個爭議一直沒有變化,我記得在我們說的《征求意見稿》出臺以前是在去年的9月21號,在沒出來的時候我寫過一篇文章“如果讓專車監(jiān)管成為良法”,當時我認為法律要做的好,或者管理辦法要做的好,關鍵有四點。 第一個,給網絡預約車輛一個貼切的身份,一個新的身份,而不糾纏于運營或者非運營,它是一個新生事物就給它一個新的身份,有一套新的管理辦法。 第二個,做到政府管平臺,平臺管車輛,同時放棄數(shù)量管制轉為考核登記制。 第三個,讓動態(tài)的調價系統(tǒng)自由的運作。也就是放棄價格管制。 第四個,讓網絡預約車充分做大做強,讓廣大乘客享受網絡的效應,而不預先設定網約車的市場份額,這四點如果能夠做到,那么我們這個管理辦法就會成為具有國際示范意義的良法,否則就是壟斷的催生劑,當時在9月21號的一篇文章。 隔了大概兩三個禮拜,就出臺了《暫行辦法的征求意見稿》,當時我們在郎潤園開的會,當時說有六大殺手锏。 第一,就是2800多個縣級的市區(qū)要報備,硬性的把車輛的性格轉變?yōu)槌鲎廛嚕谌脭?shù)量管制,第四沿用價格管制,第五強加勞動關系,第六禁止占有市場支配地位,鎖釘發(fā)展空間。當時我有很強烈的批判。 10個月過去了,《暫行辦法》出臺了,新的版本發(fā)生了實質的變化,它體現(xiàn)了創(chuàng)新、開放、靈活、共享等非常好的理念,同時,它對全球怎么樣擁抱,怎么樣去好好的發(fā)展這種新興的技術,新型的服務有非常好的示范作用,所以我認為這個《暫行辦法》的頒布無論下一步怎么樣,它必定會在科技和商業(yè)史上留下非常重要的一頁。 同時,這個《暫行辦法》從中央層面、國家層面的管理辦法,還要落地,具體實施也將是考驗我們政府執(zhí)行力的一個標志。 簡單來說,我用一句話來評論現(xiàn)在這個《暫行辦法》,看起來非常好,但是它當中有許多的伏筆,我們來細看。 第一,當時初稿說的有2800多個要報備的點,今天在新的《暫行辦法》里面,新版本里面沒有太大的改變,依然要去各地報備,只不過他做了一點非常有意義的改變,就是說分了線上申報和線下申報兩個部分,其中線上服務能力的材料在省一級就可以報備,報備完了以后全國有效,這樣確實省了一部分的麻煩,但是整個報備有線上和線下兩部分,線下還是要到當?shù)貓髠洌數(shù)芈闊┪纯芍?/p> 第二,我們說轉身份的問題,前面我們說有一個新生的事物沒有給他一個獨立的身份,不要老用傳統(tǒng)的出租車方式來管一個新生事物,這一次我們做到新的版本做到駕駛員,他們是發(fā)放從業(yè)資格證,而車輛就改為登記為網絡預約出租車,這是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就給了它一個新的身份,這一點看上去差別不大,一樣要轉身份,但是這個身份跟傳統(tǒng)的身份不一樣,是一個新的身份,新的身份下面就有新的規(guī)定,不能套用以前老的出租車的規(guī)定。比如說非常有意義的,比如說報備做了很好的改變,過去8年就強制報備,現(xiàn)在到了8年退出服務市場,仍然可以作為私家車來使用。還有一個非常有意義的,就是申請就是發(fā)證,駕駛員的發(fā)證可以由平臺來代為申請,這樣一下子就會省去了很多的麻煩,因為我們網約車的司機數(shù)百萬,這樣一個數(shù)量政府部門給他們發(fā)證、考核,他們的工作量是非常大的,能夠做到前面我們說的一個原則,“政府管平臺、平臺管司機”,這是關于轉變性格的一點。 還有,就是明確的刪除了數(shù)量管制,過去舊版本的13條有關于數(shù)量管制,延用數(shù)量管制的規(guī)定,今天的13條完全刪去了關于數(shù)量管制的規(guī)定,沒提,沒提就是沒有了,這是非常好的一個進步。當然,我們也注意到在另外的條款里面,還要求網約車要高品質、差異化的經營,似乎是要為出租車留下一點空間,什么叫高品質,什么叫差異化,這里面有文章可做,高品質是不是意味著一定要價格高,是不是一定車型不一樣,不一定。我們說這個高品質他有很多方面的理解,可能是服務更好,可能是車況更好,可能是路線更加準確,還有更安全。 我最近參加過一個網約車關于安全條件改善的會議,過去出租車一開出去就是將在外君令有所不從,今天用了大量的互聯(lián)網技術,乘車人可以知道路線,可以分享路線,可以緊急呼叫,可以對電話號碼進行保護,還有可以進行人臉識別,對車和人是不是一致有很好的提升,這是今天網約車的安全過去的出租車不可能想象的,許多新的技術可以做到。所以怎么才叫高品質服務,什么才叫差異化經營,這里面有很多的文章可以做。 新版本也刪除了價格觀制的條文,明確說網約車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指導價的除外,問題在于留下這個尾巴,按我的理解默認的狀態(tài)下面就是市場不動價,如果進行價格指導的,當?shù)卣捅容^負有舉證的責任,你要說明為什么需要指導價格,否則就不能管他的價格,它的價格就應該自由浮動,畢竟每個地區(qū)本身還存在著出租車的運營,本身出租車還在運營,要指導價格可以指導那個出租車的價格,那是你管的。一個小的問題,就是當年的一個國際笑話,說網約車必須用出租車的計價器,這一點也刪掉了,用新的計價辦法。 現(xiàn)在我注意到,今年說要發(fā)證,有關部門可以去查證,必須帶著那個證件,這一點也是一樣被互聯(lián)網化,不一定帶著證件,現(xiàn)在都有二維碼掃一掃,所有的證件都在里面,刪除價格管制是重要的一條。 還有取消強制簽訂勞動合同條款。當年說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現(xiàn)在改成了多種勞動合同或者協(xié)議,能夠用靈活的協(xié)議符合分享經濟背景下的網約車的模式,支持大眾創(chuàng)業(yè),萬眾創(chuàng)新的一種體現(xiàn)。 也刪除了“不得占有市場支配地位”,這個條款,因為我們知道網約車有一個很重要的特點就是有網絡效應,所有的用戶還有車輛都應該聚在同一個平臺上它的作用才會起來,我們不希望出現(xiàn)一個場景,就是說我們每當要打車的時候,手機里面有10個APP,我們也不知道希望出租車司機或者網約車司機前面擺著10個設備。同時,后面又加了一項,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妨礙市場公平競爭,許多新的業(yè)態(tài),許多新的經營模式,有新的含義,有新的約束,這里面還有許多探討空間,關于競爭政策的適用有很多探討空間,在禮拜一下午的時候,大家知道剛剛有新的消息說滴滴跟Uber要合并,另外一個焦點我們會不會產生一個壟斷的問題,這個問題本來不是我們計劃這個會議要討論的,我估計到問答的時候,或者我們專家可能也會帶到這個題目,因為免不了要討論這個問題。不管怎么樣,對于競爭政策的適用還有很大討論的空間,這是對兩個版本管理辦法的一個簡單的介紹,簡單的點評。 我自己認為在整個發(fā)展的過程中,我們要遵守幾個很重要的原則,一個就是我們回過頭來看過去這兩年,我們發(fā)現(xiàn)一個非常令人驚訝的一個現(xiàn)象,就是我們過去一直在抱怨說打車難的問題突然間被解決了,再聽不到有什么人這么抱怨了,這個打車難的問題不僅是中國的問題,不僅是中國大城市的問題,可能是全球大城市的問題,忽然就解決了。所以我們要珍惜,我覺得不管出臺什么樣的政策,什么樣的辦法,都要珍惜這個成果,要看到我們應該更好的滿足公眾多元出行的要求,不應該再回到過去打車難的那個時代。 同時,我也覺得滴滴也好,Uber也好,他們估值那么高,只要那個餅那么大的時候,我們不應該出現(xiàn)那么激烈的沖突,因為畢竟餅很大,可以融合發(fā)展,最近我聽說滴滴在推三個融合,就是流量的融合,服務的融合,滴滴所做的服務標準可以讓出租車采納,還有一個技術的融合,滴滴采用的技術傳統(tǒng)出租車也可以采用,將來這是一個大的趨勢,一個發(fā)展的方向。 還有一點,我們要貫徹分級管理的思維,也就是我們一直好多人都重申的,就是政府管平臺、平臺管個體,只有這樣做才能更好的發(fā)揮局部知識的利用和價值,政府更好、更容易的對接管理這個平臺。 10個月過去了,我覺得這兩個版本的比較非常有啟發(fā),大家會覺得當年那個版本這樣也行,這樣發(fā)布出來也叫一個辦法,經過10個月反過來那么大的不同,那么大的區(qū)別,也叫一個辦法,這么做也能做到,這個對比我覺得剩下來的問題是什么,剩下來就是每一個地區(qū),每一個地方政府他們都有一個例如他們要做細則,要定這個細則,他們權力其實挺大,每一個埋下的伏筆怎么用,這里面有很大的空間,不管作為指導的一方、解讀的一方交通部還是地方政府相關的部門,他們應該對10個月前后的比較有一個考量,要看看人心向背,大家聲音過去怎么看,今天怎么看,同時也要看到大勢所趨,新的技術是擋不住的,在這樣一個大趨勢下面我們要密切關注地方政府的實施細則,要防止他們在幾個關鍵點,數(shù)量管制、價格管制還有其他的一些政策會不會變相的以這樣那樣的方式妨礙網約車健康的發(fā)展,我覺得要做到這兩點才能確!稌盒修k法》核心的精神能夠落到實處。 一個非常好的法律,能夠作為世界范本的一個法律,不僅僅體現(xiàn)交通部一個部門的思路,體現(xiàn)中央的思路,但是它能不能落到實處,這得看。謝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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